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东西问 | 短评:疫情防控应续保希望与信心******
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 题:疫情防控应续保希望与信心
作者 徐皇冠
入冬以来,中国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仍严峻复杂且出现新变化,在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更要理性认识,坚定信心,行稳致远。
十里崎岖半里平,一峰才送一峰迎。新冠疫情是对全人类的新挑战,人类必定要在摸索中寻找应对之策,此时学会运用辩证法缕析“变与不变”显得必要:既要抓住“不变”的七寸,以保持战略定力;又要牵好“变”的牛鼻子,因时因势持续优化完善防控政策,走小步不停步,坚持第九版防控方案,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使具体实践科学、精准和有效。
资料图:图为市民有序排队进行核酸检测。马铭言 摄抗击疫情,病毒在变,中外的应对也在变。新冠病毒从原始毒株,到德尔塔、奥密克戎,特点从致死率高变为致病性减弱。与病毒抗争,中国从早期深壕硬寨打响保卫战到常态化防控,继而强调“精准科学”“以快制快”。有的国家则逐渐从严阵以待,转为主动或被动“放开”,在试图以此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同时,也付出沉痛代价。
疫情三年,人们的心境在变,直观对比外国的应对情况,也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与误读。加之,抗疫中的突发个案影响人们的身心。如何在变幻纷扰中继续前行?必须重新聚焦“从何而来,往何处去”的问题,从全貌把握事物的总和,看到变化中的不变。
人们看到,抗击疫情三年,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初心没有变,行动没有变。中国始终以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始终为民众计、为根本计、为长远计。获得的成果,也有目共睹。
近三年来,从整体看,中国的新冠肺炎死亡病例、住院病例,远低于全球平均值,经济总体也延续恢复态势。这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生动体现,也是中国防疫政策科学性的真实写照。
资料图:“猎鹰号”硬气膜实验室在广州投入使用。郑佳玲 摄如果注意到中国“一老一小”群体数量庞大、国家人均医疗资源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等事实,再看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防疫科学性的追求和部署会更客观。11月30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座谈会时指出,近三年来,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完善,先后印发九版防控方案,出台二十条优化措施。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持续优化防控政策,走小步不停步,不断完善诊断、检测、收治、隔离等措施,加强全人群特别是老年人免疫接种,加快治疗药物和医疗资源准备。八位专家在座谈会上发言,她充分肯定专家在防控中的重要贡献。
当然,言明中国疫情防控成果的客观性、政策的科学性,回应在新一轮疫情复杂态势下人民对美好生活愈发真切、迫切的向往,还有不少急难愁盼的问题需要解决,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还有很多的事要办、路要走。
随着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的减弱、疫苗接种的普及、防控经验的积累,中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在统筹变与不变中理性认识,增强定力,以描“工笔画”的态度担负起防控责任,既不能“一放了之”,也要坚决防止“走样”和“加码”,共渡难关需要智慧和勇气,也呼唤信心与暖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