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汇率“六连涨”折射中国经济向好预期******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2023年开年6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走出“六连涨”,进入6.7元区间。1月9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8265,创下2022年8月22日以来新高,调升647个基点。当日离岸、在岸人民币盘中双双收复6.8元关口。1月10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7611,再次大幅上调654个基点。这轮自2022年11月开启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反弹回升,至此已累计上涨超6%。
从去年末到今年开年至今,人民币汇率走出了一波反弹回升行情。2022年底以来的人民币汇率大幅反弹、境外资本流入持续增长,充分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坚定看好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近期,得益于稳增长政策显效,经济活动加快恢复,给予我国资产乃至人民币汇率更多溢价,人民币汇率得以在一篮子货币中走势领先。不仅是汇率市场,在经济复苏预期的支撑下,全球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更是表现出极大热情。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对人民币汇率将构成强有力支撑。
消费正在回暖,中国经济企稳反弹明朗。去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不小的困难挑战,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疫情仍是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应当看到,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困难挑战,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
在刚刚过去的元旦小长假期间,全国各地烟火气升腾、百业回暖。相关部门的数据作出了有力的说明——元旦假期全国铁路日均发送旅客较去年11月份增长109%;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0%;新年首日,全国营业影院数量创下近10个月以来的新高;“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首日,全国网络零售额452亿元,比去年年货节首日增长了6.5%。
尽管疫情并未完全结束,但生活正在被一点点焐热,消费正在加快回暖,传递出中国经济向上向好的积极信号。面向崭新的2023年以及更长远的未来,只要我们内心笃定,充满信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中国经济这艘巨轮就一定能够逆风而上、奋楫扬帆,在向上、向好、向着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
宏观政策是推动经济恢复、企稳向上的重要保障手段,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激励工具。2022年我国综合施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组合式手段并举。中国经济航船能在外部风浪的多轮冲击下保持平稳运行,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持续强化政策联动,一系列宏观政策靠前发力、精准有力、形成合力,不断巩固经济回稳向上的基础。经过应对内外部各种冲击挑战的实践,宏观调控举措更加丰富,政策储备工具更加充足,各方面准备更加充分。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2023年要适度加大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强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今年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强调“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统筹兼顾,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就能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虽有狂风骤雨,更有辽阔深邃和澎湃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并切实用好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方面比较优势和有利条件,继续夯实“稳”的基础,持续增强“进”的动能,在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长期向好前景的中国经济定将不断焕发新气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