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多地将部分不再使用的核酸采样点,改造成“发热诊疗小屋”,让居民就近就便完成诊疗和取药。在樟树市鹿江街道的发热诊疗服务站记者看到,居民来到诊疗站后,可通过窗口服务进行病情初步诊疗,随后在站内完成配药。
在上饶市铅山县天街的“发热诊疗小屋”,居民们正在按序排队,等待医生诊疗,开具处方、完成配药。
为了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铅山县在原来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人群的密集程度,陆续增加了10个诊疗点,进一步优化“发热诊疗小屋”配置,提升服务能力。
核酸点提升改造 全力接诊发热患者
这几天,浙江各地将部分街头核酸点改造成了便民服务点,改造后,发热患者可以在服务点就诊、取药。在台州市椒江区的发热诊疗站记者看到,现场有居民正在排队问诊。
在杭州市萧山区,由核酸检测点改造而成的街头“健康诊疗站”试点推出。刷医保卡、诊疗、开具处方、完成配药,该站点可为居民提供 “一站式”医疗服务,还可以为不方便前来就诊的人群提供“代看诊”服务。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