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无人机“飞警”上岗营救走失老人******
中新网太原1月17日电 (胡健 李庭耀 马静波)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用警用无人机开展“巡逻+宣传+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优势,保障民众安全。
不久前的一个夜晚,云州警方利用警用无人机快速寻回一名走失老人。12月22日17时许,云州分局接到报警,一名老人走失,请求帮助寻找。由于走失地点地处林区,加上天色渐暗,给搜寻增加了困难。
为此,分局调来两架警用无人机,升空开展搜索。警方通过无人机喊话、拍摄、回传等一系列方式,运用夜间热成像功能,仅用30分钟即找到老人所在方位,并成功实施了营救。
经核实,老人(女,78岁)早上9点从女儿家中离开后,因迷路一直在林区,如果到晚上还没有获救,后果不堪设想。
云州警方操作无人机。 大同市新闻中心供图新年伊始,云州区公安分局为10个派出所及巡警、治安、刑警、禁毒等相关部门配备警用无人机16架,成立了云州警用无人机巡航大队,该大队队长由巡警大队长兼任。
2023年1月1日起,警用无人机巡航大队在辖区开展“车巡+步巡+视频巡+无人机巡”警务巡逻新模式,充分发挥空巡视角广、速度快、角度灵活等优点,构建“天上地下”立体巡逻网,确保及时发现警情、各类突发性事件。(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021.htm,id:1303247021 央视网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