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舞狮。 张添福 摄
河湟文化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具有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历史文化的厚重性、民族文化的融合性、民间文化的多元性、生态文化的立体性。黄河及其支流湟水河流经海东市,该市是河湟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和承载区。
图为抬轿表演。 张添福 摄“举办‘百龙千狮闹新春’暨河湟传统社火集中展演活动,旨在以社火这一氛围浓厚、特色鲜明,且在河湟谷地独具影响力的春节传统喜庆活动,充分展现独特的河湟历史记忆和文化魅力。”海东市副市长王青沛说。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丑角。 张添福 摄本次展演,该市六县区选送的百龙、千狮表演,自是主角。按当地传统,春节期间舞龙、舞狮,以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丑角。 张添福 摄来自海东市乐都区高约一层楼的高跷和亭子(也称高台、铁芯子)表演,堪称“高空艺术奇葩”,令人叫绝,其尽显河湟传统社火的高空技艺之最、传统艺术之美。
图为传统社火表演。 张添福 摄所谓亭子,其下有台板支撑,台板上是特制的两三米高的细长木杆或铁杆,将装扮传统戏剧人物的孩童,绑在以刺绣、剪纸等伪饰的高台上,形成高、悬、妙、奇特点,来讲述传统戏剧故事。
其中,来自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老鸦社火总队的亭子,因刺绣、剪纸等艳丽、精致而著称。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高跷。 张添福 摄“我们每架亭子中,演员都是三四岁的小孩。将他们绑在亭子上,扮上相应角色,演绎传统历史典故、展现传统人物。”老鸦社火总队亭子组的负责人余长元说。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亭子。 张添福 摄来自当地的吴睿涵今年4岁,第一次参加亭子表演。吴睿涵的母亲在亭子下面尽心呵护,“过年了,我们也想让孩子体验一下这项传统文化项目。”
据悉,本次展演系“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王青沛表示,当地春节期间举办的“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将进一步增强河湟文化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让新时代河湟文化焕发新机。(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