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是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标志性文化符号,在中国人心中有着不可逾越的地位。由于地域、文化的不同,中国各地春节习俗也有差异。
在中国南方,以广州及珠江三角洲一带为主的广府人过年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具有鲜明特色,甚至传至港澳及海外。广府人如何过春节?年夜饭必吃哪些菜?迎春花市“行花街”、拜年爱说“恭喜发财”,又有何种意涵?岭南民俗专家、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曾应枫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分享广府年俗及其蕴含的美好愿望、文化特色。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作为广东三大族群之一,广府人过年有何独特之处?
曾应枫:从古代岭南到如今沿海开放的广府人,过年习俗自成一派,丰富而多彩,传统又新鲜,备年货、团年饭、行花街、迎财神、赏花灯等,历经千百年,形成一套以“除旧迎新”为主题的程序,成为约定俗成的仪式。比如,人们见面一句“恭喜发财”的拜年问候,就显示广府年俗与中国北方地区的差异。
2019年2月,市民在广州西湖花市上与“财神”合影留念。陈骥旻 摄根据广府年俗活动的集中情况以及人们着手准备“过年”的普遍时间,春节一般从腊月廿三或廿四“谢灶”(送灶君老爷上天)开始,到正月十五元宵结束为止。也就是说,从“谢灶”那天起,就进入年关,这是过年的序幕。之后,要大扫除、购置年货和准备年宵食品、年夜饭等。俗谚“年廿三,洗衣衫;年廿四,扫屋子;年廿七,执归一;年廿八,洗邋遢;年廿九,脏物都搬走;年卅晚,团年饭后去卖懒”,基本把广府人忙碌的年关讲得比较清楚了。
值得一说的是,以往,除夕之夜,广州西关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有“卖懒”风俗,就是各家各户的小孩提一小灯笼,拿一红鸡蛋和一个茨菇,三五成群在街头巷尾边走边唱:“卖懒,卖懒,卖到年卅晚,人懒我不懒。”“卖懒”寓意新的一年更勤奋,可惜如今这种风俗在广州等城市已逐渐消失。
广州一新春民俗文化活动上,市民爬上“金山”摘水果。高16米的“金山”上堆砌着苹果(代代平安)、柚子(越碌越有)、甘蔗(掂过碌蔗)等具有吉祥寓意的水果,吸引游客“爬金山”讨好兆头。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在中国,民以食为天,春节美食通常在一年中最丰盛。广府人春节美食有哪些特色,蕴藏了何种美好愿望?
曾应枫:广府人传统年货包括鱿鱼、发菜、冬菇、虾米、粉丝等。年前还要开油锅,炸油角、炸煎堆、炸蛋散、包油角等食物,一般是全家动手,丰衣足食。蒸糕也是广府人过年的必备,除了蒸年糕,还有蒸萝卜糕、马蹄糕、九层糕等,既好吃又讲“意头”,象征“步步高”。
民众在广州一茶楼饮茶、吃点心。陈楚红 摄团年饭也叫年夜饭,这是广府人过年的重头戏,是一家人一年当中最为讲究和隆重的一餐饭。广州有“无鸡不成宴”的说法,广府人喜欢白切鸡,也称“白斩鸡”,还有鸭、鹅等三鸟,食材要求新鲜。烧肉肯定少不了,好吃且有“好意头”,寓意“红皮赤壮”,人丁兴旺。当然也要有鱼,寓意“年年有余”,团年饭的鱼要求新鲜,一般多是清蒸。此外,还有好多传统美食佳肴,如芋头扣肉、发菜焖猪利、生菜以及老火靓汤。
中新社记者:今年春节,广州多地重启2023年传统迎春花市,广府人为何如此热衷“行花街”?
曾应枫:广州素有“花城”美称,市民春节“行花街”历史由来已久。西汉陆贾所著的《南越行纪》记载,当时的妇女“以彩丝穿花心,以为首饰”。明代,广州花市已是著名广东“四市”之一。明末清初学者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亦有相关记载。广州真正成规模的迎春花市形成于19世纪60年代初。民国初期,广州拆城墙开马路,花市空间扩展。“年三十晚行花街”逐渐成了广州市民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行花街”民俗有增无减,发展规模越大。
2019年2月2日,广州西湖花市开市,吸引市民前来游玩。陈骥旻 摄在广州,“行花街”的高潮是在团年饭后。大人和孩子喜欢金桔,又好看又好吃,寓意“大吉大利”;年轻人喜欢大朱砂桔和吊钟花,寓意“财源滚滚,大展鸿图”;未婚男子则钟意买桃花,扛着它在花市转几个圈,寓意“行桃花运”;主妇和老人多喜欢买菊花、剑兰、水仙、鸡冠花等时花。
2019年2月,市民在广州天河花市选购迎春花卉。陈骥旻 摄2021年,广州“春节(行花街)”列入中国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即使受新冠疫情影响,广州2020年、2021年、2022年没有举办正式的大型迎春花市,但很多市民还是会上街购买年花。今年春节,包括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西湖路迎春花市等多地花市复办。
中新社记者:广东是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人拜年喜欢讲“恭喜发财”,这跟广东经济状况有关吗?
曾应枫:“恭喜发财”是广府人拜年最多的用语。有研究显示,“恭喜发财”源自清末时期的广州十三行。据民间说法,在清代,广州十三行的一些中国人每逢过年时都会到行商商馆里去拜年,一进门便不停地说“恭喜发财”。此后,“恭喜发财”广为流传,成为一句常用的新年祝福语。
广州被称为千年商都,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商业氛围浓厚,一直是富庶繁华之地。实际上,一句“恭喜发财”表明了人们的新年愿望——希望收入有提高、经济上有盼头,迎来好生活。
2022年2月,游客在春节假期期间来到广州白云山上观赏广州城区风景。陈骥旻 摄在包括广府地区的广东各地,春节期间,长辈会向来拜年的晚辈派“利是”,“利是”即红包,表达对晚辈的祝福。节后返岗后,很多未婚人士还会“逗利是”,遇到已婚同事便道“恭喜发财”,紧接着俏皮地添多一句“利是逗来”。至于金额多少并不在乎,金额10元(人民币,下同)、20元的利是,大家都乐意接受,派利是的人也没有压力。这一点非常好,没有攀比的风气。
岭南年俗——利是封。陈楚红 摄中新社记者:广东是著名侨乡,祖籍广州、佛山、江门等地的华侨华人众多,广府人遍布世界各地。据您观察,广府年俗年味在海外的传播和传承怎么样?
曾应枫:广府年俗随着广府人的迁移而传承至港澳及海外,春节作为阖家团圆之日,对传统年俗的延续也是与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联系纽带的延续。比如,“行花街”民俗除了影响到珠江三角洲一带城镇,香港、澳门等地亦有花市,并辐射至东南亚等地的华侨聚居区。
广府年俗起到了增进家族亲情、提升文化认同感和加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海外的广府人也过中国年、吃年夜饭,尤其是岁数较大的华侨更是重视春节。每年春节,本人在海外的亲戚都会寄回拜年贺卡,虽然贺卡通常是圣诞卡,但写的内容却是中国春节的问候和祝福。年年如此,从未忘记。
广州猎德幼狮班的学员在猎德李氏宗祠练习舞狮基本功。陈楚红 摄在海外,广府华侨华人社团是广府年俗传播、传承和发展的重要桥梁。每年春节,广府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在唐人街等场所开展舞龙舞狮、派利是、花车巡游、中式美食品尝等活动,非常热闹。我们要进一步依靠海外华人社团的力量,支持其举办各种新春活动,并吸引年轻人参与。
中新社记者:广府年俗是否折射出了岭南文化的特点?广府年俗传承发展路在何方?
曾应枫:广府年俗作为中华民族春节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日起源、节日时间、节日文化心理等方面体现了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特征。同时,广府年俗更是岭南文化的集中体现,它在祭祀、饮食、交往等各方面呈现出了浓郁的岭南风情。无论是年夜饭、“行花街”,还是拜年语“恭喜发财”、派发“利是”,均体现了重商务实、重彩头、包容性较强等广府文化特征。
广东佛山民众在快子路选购挥春。陈楚红 摄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广府年俗也在变化。当然,一些习俗也无可避免地面临消失的局面,比如前面提到的“卖懒”;现在,除夕夜难以听到鞭炮声。广府年俗如何延续并发扬光大,值得思考。我认为,应顺应时代进步,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创新,融入现代元素,赋予新的生命力。比如,通过社交平台抢红包、拜年,就是科技进步下的春节新现象。
2019年2月,广州越秀公园迎春花灯璀璨绽放,缤纷炫目的各式花灯吸引市民前来观光游玩。陈骥旻 摄值得一提,在广府地区,除夕夜交子时燃放“开门炮”是重要年俗之一。旧时,春节燃放鞭炮有着“吉祥迎新”“驱瘟驱邪”的意义,这一民间传统延续数千年。如今除夕燃放“开门炮”,迎新送瘟神,更有提振人心的意义。(完)
受访者简介:
曾应枫,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一级作家,历任三届广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任广东省文化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创作出版小说、散文、儿童文学、影视文学、报告文学、民间文学等三百多万字,多次获得省市各类文学奖项。代表作有《广州故事》《省港人家》《俗话广州》《广州民间艺术大扫描》《广州牙雕史话》《纤云弄巧摆七夕——广州乞巧节》《龙舟竞渡——端午赛龙舟》《织金彩瓷——广彩工艺》《舞动南方——南派醒狮》《广州民间艺术大会堂》《传承与守望——广府文化“非遗研究与实践》等。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